商洛市公安局
根据公安工作形势任务需要,经市政府同意,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方式和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心理健康,纪律观念强,能保守工作秘密;
3.截止2021年6月30日年满18-28周岁,退役军人可以放宽到30周岁以下;
4.具有良好品行,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,乐于奉献、吃苦耐劳,组织纪律观念强。聘用后,必须无条件服从对工作岗位、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的分配;
5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,能适应加班、夜班、出差和24小时轮班工作。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,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。五官端正,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.8,无残疾、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纹身、无染彩发、无色盲色弱等。
三、报名
报名时间: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
四、聘用
(一)招聘人员为警务辅助人员,非人民警察身份,实行合同制管理,被聘用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一年(含试用期),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。
(二)按照《商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。
(三)对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,工资待遇实行统一的层级薪酬制。